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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已致11人死亡,事故具体怎么发生的
江苏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已致11人死亡,事故具体经过是一辆大货车突然穿越中央护栏,并将对向车道的大客车撞翻,大客车后方的两辆货车因紧急避让相继发生追尾侧翻事故。
2011年4月4日,我国G15深海高速898千米处发生了一起致命的道路交通事故,一辆重型集轮裤装箱半挂车穿越中央隔离带,与一辆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随后引发了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连环追尾。 事故造成11人死亡,19人受伤,伤者已被紧急送往医院。清明节期间,许多人在假期出行,这起事故令人遗憾。
在我国交通运输法中有规定,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驾驶人员违反了有关规定,导致在公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目前两项的罪名定刑都在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其中交通肇事罪第3档,如果有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还要判处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一:江苏高速4车相撞事故4月4日凌晨时分,在沈海高速江苏盐城路段发生一起四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1人死亡,和19人受伤。
这么严重的事故目前已经造成了了11人死亡,还有19人受伤,并且均已送往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后,当地相关政府也是非常重视此次事件,也在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公安,消防,应急管理部门和卫健部门立刻展开行动前往现场展开救援。
江苏盐城重大交通事故已致11死,导致此起事故的原因是是什么?
网友对事故原因进行了猜测,可能的因素包括疲劳驾驶、轮胎爆裂、恶劣路况、司机身体状况或环境因素。无论原因如何,司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或重大责任罪,具体罪名待进一步调查确定。 交通肇事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均属于过失犯罪,主观上出于疏忽或过于自信。两者均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环境等因素有关。不管这次肇事的原因是什么,涉事的司机已经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重大责任罪,但是具体要构成核对,还要等进一步调查。交通肇事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有共同点的,这两项罪名均属于过失犯罪。意思是指人在主观上只能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料到会发生事故,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月4日凌晨,沈海高速江苏盐城段发生一起多车相撞事故,造成11死19伤。媒体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此次事故原因初步查明,是因一辆大货车轮胎脱落导致多车相继相撞,涉事车辆驾驶员均无毒驾、酒驾,涉事车辆均无超员、超载、超速,驶入对向车道的大货车驾驶员也被排除疲劳驾驶嫌疑。
江苏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已致11人死亡,事故具体经过是一辆大货车突然穿越中央护栏,并将对向车道的大客车撞翻,大客车后方的两辆货车因紧急避让相继发生追尾侧翻事故。
江苏致11死车祸原因,为何货车轮胎会脱落?
江苏盐城沈海高速发生的11死车祸,初步调查结果显示,事故起因于一辆大货车右后侧车轮脱落。 该脱落的轮胎在高速公路上形成障碍,导致后面车辆为躲避而失控,进而与对向客车相撞,以及被后续两辆货车追尾,造成严重伤亡。
大货车的承重量非常大,所以需要安装内外车轮来承压,而外侧的车轮会因转弯时的受力不同,造成螺母松动,车轮很容易脱落。如果在高速公路上极容易酿成严重的后果。4月4日,沈海高速,江苏盐城路段就发生这样一起因轮胎脱落造成的交通事故,致11人死亡,死亡19人受伤。
轮胎脱落的可能情况汽车在长期的行驶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损耗,所以在每次行驶之前都需要对车辆进行详细的检查,该车主可能在行驶之前并没有对车辆进行检查导致在行驶过程中轮胎脱落。另一个方面,货车的载重有一定的限制,如果搭载的货物过重也会对汽车的轮胎造成极大的负担。
是的,记者4月7日从中国公安部交管局获悉,4月4日凌晨发生在G15沈海高速江苏盐城段致11人死亡19人受伤的“4”重大交通事故原因初步查明,前车轮胎脱落为主要诱因。据悉,4月4日0时30分许,李某某驾驶冀J7J828(冀J201B挂)大货车在G15沈海高速上行驶中,右后侧一轮胎脱落在行车道上。
月4日凌晨,沈海高速江苏盐城段发生一起多车相撞事故,造成11死19伤。媒体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此次事故原因初步查明,是因一辆大货车轮胎脱落导致多车相继相撞,涉事车辆驾驶员均无毒驾、酒驾,涉事车辆均无超员、超载、超速,驶入对向车道的大货车驾驶员也被排除疲劳驾驶嫌疑。
一:江苏高速4车相撞事故4月4日凌晨时分,在沈海高速江苏盐城路段发生一起四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1人死亡,和19人受伤。